应交税金价调基金_应交税费调整
1.计提各项税费的分录做完后,还需要结转本年利润吗?
2.连续两年做帐都亏十几万,没交所得税税务局会查帐和罚款吗?
3.事业单位年末结转会计分录
4.缴纳的税金怎么记账?
5.为什么印花税不必通过“应交税金”科目核算
6.应交税费明细科目都有哪些
房地产的税种是企业中比较多,投资性房地产主要涉及的税种有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以及契税等。以下重点介绍房地产几个税种
土地增值税:
是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土地增值税按照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和规定的适用税率计算征收,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减除《条例》规定的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为增值额。它用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应纳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额×速算扣除率。其中:土地增值额=转让房地产总收入-扣除项目金额。计算扣除项目有: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费用;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加计扣除。
四、房产税:是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对拥有房屋产权的内资单位和个人按照房产税原值或租金收入征收的一种税。它以房产原值(评估值)为计税依据,税率为1.2%。年应纳税额=房产原值(评估值)×(1-30%)×1.2%。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规定税额、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一种税。年应纳税额=∑(各级土地面积×相应税额)。 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
城市房地产税、三资企业土地使用费:城市房地产税是对拥有房屋产权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港澳台胞,按照房产原值征收的一税种。城市房地产税依房产原值计税,税率为1.2%。年应纳税额=房产原值×税率×(1-30%)。三资企业土地使用费是对本市行政区域内使用土地的外资企业,按企业所处地理位置和偏远程度、地段的繁华程度、基础设施完善程度等,征收的一项费用。依外资企业的实际占用土地面积以及所适用的土地使用费的单位标准确定。应纳土地使用费额=占用土地面积×适用的单位标准
契税:契税是对在我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时向承受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的单位征收的一种税。征收范围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房屋买卖、房屋赠与和房屋交换。计税依据主要是成交价格、核定价格、交换价格差额和“补缴的土地使用权出 让费用或者土地收益”等。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
计提各项税费的分录做完后,还需要结转本年利润吗?
根据现金流量表上的开始分析
行次 项目
一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一)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 加: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
2 加: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 加:应收账款(期初余额—期末余额)
4 加:应收票据(期初余额—期末余额)
5 加:预收账款(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6 加:本期收回前期核销的坏账损失
7 加:本期应收票据贴现或背书转让收到的现金(应收票据贷方发生额中分析填列)
8 加:外币应收账款、预收账款汇兑损益借方数(贷方数以“—”反映)
9 减:本期债务重组中未收到现金而减少的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
10 减:本期计提的坏账损失
11 减:其他业务支出中资产出租、包装物出租
12
13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合计
(二) 收到的税费返还
1 加: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贷方发生额中分析填列(返还的消费税、营业税等)
2 加:本期收到的增值税返还款(根据补贴收入、专项应付款等科目分析填列)
3 加:本期收到的所得税、教育费附加等返还款(根据补贴收入、应收补贴款、资本公积
4 等科目分析填列)
5
6 收到的税费返还合计
(三)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 加:罚款收入
2 加:违约金收入
3 加:流动资产损失中由个人赔偿的现金收入
4 加:经营租赁收到的租金
5 加:出租或出借包装物的押金收入
6 加:逾期未退还出租和出借包装物没收的押金收入
7 加:财务费用中经营活动存款的利息收入
8 加:流动资产损失的保险赔偿收入
9 加:非货币中换出存货、投资所收到补价的现金收入
10 加:债务重组中经营活动债权债务重组所收到补价的现金收入
11
12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合计
(四) 现金流入小计
(五)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 加: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支出
2 加: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 加:应付账款(期初余额—期末余额)
4 加:应付票据(期初余额—期末余额)
5 加:预付账款(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6 加:外币应付账款、预收账款汇兑损益贷方数(借方数以“—”反映)
7 减:存货(期初余额—期末余额)
8 减:其他业务支出中出租固定资产的折旧额、出售无形资产的摊余价值
9 减:本期列入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的工资及计提的各项基金
10 减:本期列入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的折旧费、修理费等各项非现金支出
11 减:本期债务重组中未付出现金而减少的应付账款和应付票据
12
13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合计
(六)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 加:本期应付工资借方发生数
2 减:支付给在建工程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应付工资借方发生数分析填列)
3 减:本期应付工资借方发生数中未付现部分
4 加:本期为职工交纳的养老保险金(不包括在建工程人员部分)
5 加:本期为职工交纳的医疗保险金(不包括在建工程人员部分)
6 加:本期为职工交纳的住房公积金(不包括在建工程人员部分)
7 加:本期为职工支付的其他各项费用(不包括在建工程人员部分)
8
9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合计
(七) 支付的各项税费
1 加:当期支付的增值税(包括支付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和实际交纳的增值税款)
2 加;当期支付的所得税(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借方发生数中分析填列)
3 加:当期支付的营业税(应扣除出售不动产、无形资产而交纳的营业税)
4 加:当期支付的消费税(应扣除由在建工程承担部分)
5 加:当期支付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应交税金——城市维护建设税借方发生数中分析填列)
6 加:当期支付的土地使用税(应交税金——应交土地使用税借方发生数中分析填列)
7 加:当期支付的房产税(应交税金——应交房产税借方发生数中分析填列)
8 加:当期支付的车船使用税(应交税金——应交车船使用税借方发生数中分析填列)
9 加:当期支付的印花税(管理费用中分析填列)
10 加:当期支付的土地增值税(应交税金——应交土地增值税借方发生数中分析填列)
11 加:当期支付的教育费附加(其他应交款——应交教育费附加借方发生数中分析填列)
12 加:当期支付的防洪保安资金(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借方发生数中分析填列)
13 加:当期支付的物价调节基金、粮食风险基金(营业外支出或其他应付款中分析填列)
14 加:当期支付的其他税费(应交税金、营业外支出、管理费用、其他应付款中分析填列)
15
16 支付的各项税费合计
(八)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 加:捐赠现金支出
2 加:罚款支出
3 加:违约金支出
4 加:广告费支出
5 加:差旅费支出
6 加:保险费支出
7 加:业务招待费支出
8 加:办公费、展览费等其他费用的支出
9 加:银行手续费支出、应收票据
10 加:待摊费用、长期待摊费用、预提费用中当期支付现金未计入损益的部分
11 加:支付的离退休人员统筹退休金和各项费用,以及未参加统筹的离退休人员各项费用
12 加:拨付给子公司或下属企业的流动资金支出
13 加:非货币中换入存货、投资所支付的现金支出
14 加:当期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营业外支出、其他应付款中分析填列)
15
16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合计
(九) 现金流出小计
(十)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二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一)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1 加:短期投资(贷方发生额中分析填列)
2 加:投资收益——短期股票投资收益(指随同股票投资本金一起收回的投资收益)
3 加:长期股权投资(贷方发生额中分析填列)
4 加:长期债权投资(不包括长期债权投资收回的利息)
5
6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合计
(二)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1 加:投资收益贷方数分析填列(不含与本金一起收回的短期股票投资收益)
2 加:应收股利——短期投资(收到的现金股利)
3 加:应收股利——长期股权投资(按成本法)(收到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4 加:长期股权投资(按权益法)(处置股权投资实际收到的现金)
5 加:应收利息(收到的债权投资利息)
6 加:长期债权投资——应计利息(收到的债券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利息)
7
8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合计
(三)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到的现金净额
1 加:处置固定资产收到的现金净额(固定资产清理、营业外收入中分析填列)
2 加:处置无形资产收到的现金净额(其他业务收支中无形资产出售净收入分析填列)
3 加:处置其他长期资产收到的现金净额(营业外收支中分析填列)
4 加: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报废、毁损所收到的保险赔偿收入
5
6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到的现金净额合计
(四)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 加:收回购买股票和债券时已宣告或已到期而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和债券利息
2 加:债务重组中投资活动债权债务重组所收到补价的现金收入
3 加:其他投资形式收到的现金
4
5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合计
(五) 现金流入小计
(六)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1 加:购建固定资产支付的现金(固定资产借方发生数中支付的现金+在建工程借方发生
数中支付的现金,但借款利息资本化部分支付的现金不包括在内)
2 加:购买无形资产支付的现金(无形资产借方发生数中支付的现金,包括购入或自创无
形资产的实际现金支出)
3 加:购建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4 加:工程物资、应付账款、预付账款等科目中购建以上资产支付的现金
5
6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合计
(七) 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1 加:短期投资(借方发生数中分析填列)
2 加:长期股权投资(借方发生数中分析填列)
3 加:长期债权投资(借方发生数中分析填列)
4 加:投资时支付佣金、手续费等附加费用
5 减:购入债券时的折价
6
7 投资所支付的现金合计
(八)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 加:购买股票和债券时,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期
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
2 加:债务重组中投资活动债权债务重组所支付补价的现金支出
3 加: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到的现金净额如为负数,在本项目反映
4 加: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
6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合计
(九) 现金流出小计
(十)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三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一) 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1 加:实收资本(股本)贷方发生数中收到的现金
2 加:资本公积——资本(或股本)溢价贷方发生数中分析填列
3 加:应付债券——面值贷方发生数中收到的现金
4 加:应付债券——溢价贷方发生数中分析填列
5
6 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合计
(二) 取得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1 加:短期借款贷方发生数中收到的现金
2 加:长期借款——本金贷方发生数中收到的现金
3
4 取得借款所收到的现金合计
(三)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 加:收到的专项拨款(专项应付款贷方发生额中分析填列)
2 加:收到的母公司、集团公司拨入资金
3
4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合计
(四) 现金流入小计
(五)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1 加:短期借款借方发生数中支付的现金
2 加:长期借款——本金借方发生数中支付的现金
3 加:应付债券——面值借方发生数中支付的现金
4
5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合计
(六) 分配股利、利润和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1 加:应付股利借方发生数中支付的现金
2 加:财务费用——利息支出中本期实际支付的现金
3 加:预提费用——利息中本期支付的利息
4 加:在建工程中借款利息资本化部分本期实际支付的现金
5 加:长期借款——利息中本期实际支付的现金
6 加:应付债券——应计利息中本期实际支付的现金
7
8 分配股利、利润和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合计
(七)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 加:以发行股票、债券等方式筹集资金而由企业直接支付的审计费、咨询费等费用
2 加:融资租赁所支付的现金(长期应付款借方发生数中分析填列)
3 加:减少注册资本所支付的现金(实收资本、资本公积借方发生数中分析填列)
4 加:上缴母公司、集团公司的拨入资金
5 加:上缴专项拨款结余金额(专项应付款借方发生额中分析填列)
6
7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合计
(八) 现金流出小计
(九)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四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1 加: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 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 减: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 减: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
6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合计
(注:运用以上公式的前提是三项现金流量净额的计算必须准确,不然本项目就会出错。
对于外币业务发生不多的企业,建议逐笔计算出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五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连续两年做帐都亏十几万,没交所得税税务局会查帐和罚款吗?
一、如果有利润,本年利润要结转:
借:本年利润
贷: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管理费用
所得税
二、结转未分配利润:
借:本年利润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三、提取盈余公积:
借:利润分配——盈余公积
贷:盈余公积
四、会计事务所审查完后,关年帐:
借:收入及成本汇总科目
贷:本年利润
事业单位年末结转会计分录
连续两年做帐都亏十几万,没交所得税税务局会查帐和罚款吗?
1、如果公司比较小,收入也比较少,一般不会查。
2、如果有很大的收入,达到税务的相关税务比率的话,可能会查。
3、大城市的话一般不会查,中小城市可能查。(税务局人员配比问题)
以上仅供参考。
查账是可能的,罚款要看你有么有偷漏税。
我厂所得税以前是查帐征收,企业一亏损,所得税没交对吗对的,亏损企业不缴所得税的。
一个年度多交了2千多的所得税税务局能给退吗?
应该可以的,现在正是每年的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间。你把财务报表和缴纳所得税的凭证拿上去找国税局专管员,能退的。所得税就是多退少补的缴纳方式。
09年所得税已交,税务局查帐后又让补交,补交的应如何记账求大神帮助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缴纳:借: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编制报表时将应交税金年初数调增查补数,将未分配利润调减查补数
我们一般纳税人,今年年底可能要亏损几万,但第一第二年季度都有交所得税,请问税务局会不会查账?新办企业,当年必须查帐征收,第二年要根据情况的,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条件包括:
纳税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取核定征收方式征收企业所得税:
1、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不设账簿的或按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应设定但未设定账簿的;
2、只能准确核算收入总额,或收入总额能够查实,但其成本费用支出不能准确核算的;
3、只能准确核算成本费用支出,或成本费用支出能够查实,但其收入总额不能准确核算的;
4、收入总额及成本费用支出均不能正确核算,不能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纳税资料,难以查实的;
5、账目设定和核算虽然符合规定,但并未按规定储存有关账簿、凭证及有关纳税资料的;
6、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企业如果不想核定征收,建议平时和管理员多沟通,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帐面是亏损,如何交所得税如果是查帐征收,不用交;如果是核定征收,按税务局核定的数额或征收率交就可以了。
企业亏损,税务局让交了所得税,造成帐表不和,这样怎么填写2011年年所得税汇算清缴总表?收入、成本表?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制度》(财会[2000]25号)(以下简称“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投资》(以下简称“投资”)与国家税务总局释出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84号)(以下简称“税前扣除”)《关于企业股权投资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18号)(以下简称“通知”)以及有关税收法规,从不同的角度(前者从会计角度,后者从税务角度)对企业所得税的操作作了明文规定。由于两者存在许多差异,所以操作难度较大。本文试从以下方面将两种不同处理差异作一解析。
一、计提“四项减值准备金”的差异
(一)“会计制度”第54条规定,企业应当在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如由于存货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使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应按可变现净值低于存货成本部分,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会计制度”第56条规定,企业应当在期末对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逐项进行检查,如果由于市价持续下跌、被投资单位经营状况恶化,或技术陈旧、损坏、长期闲置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计提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二)“税前扣除”第6条规定,企业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短期投资跌价准备金、长期投资减值准备金、风险准备基金(包括投资风险准备基金),以及国家税收法规规定可提取的准备金之外的任何形式的准备金,不得在税前扣除,均应调整应纳税所得额。
二、坏账损失的核算方法、计提的范围、口径、比例、确认标准的差异
(一)坏账损失核算方法的差异
1.“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对于坏账损失的核算一律用备抵法,及估计可能产生的坏账,并计提坏账准备,实际发生坏账时冲减已计提的坏账准备和相关的应收款项的方法。
2.“税前扣除”第45条规定,纳税人发生的坏账损失,原则上应按实际发生额据实扣除。经税务机关批准,也可提取坏账准备金。原则上要求用直接转销法,即待应收账款实际发生坏账时直接计入发生坏账当期的损益,并冲销应收款项的方法。
(二)计提坏账准备范围、口径上的差异
1.“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应收款项可能发生的损失应当计提坏账准备,具体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值得注意的是,应收票据因本身不得计提坏账准备,当应收票据的可收回性存在不确定因素时,应当转入应收账款后计提坏账准备)、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
2.“税前扣除”第46条规定,计提坏账准备的年末应收账款是纳税人销售商品、产品或提供劳务等原因,应向购货客户或接受劳务的客户收取的款项。年末应收账款包括应收票据的金额。但会计和税法在对应收票据计提坏账准备的时间上不一致,税法规定是直接计提,而会计规定要待转入应收账款后再计提。“税前扣除”还规定,纳税人发生的非购销活动的应收债权以及关联方之间的任何往来账款,不得计提坏账准备金,从而否定了其他应收款可以计提坏账准备。
(三)计提坏账准备比例的差异
1.“会计制度”因为在方法上不再局限于应收账款余额百分比法,因此,不同的企业,应收账款发生坏账损失的可能性是不同的,相应用的计提比例也不尽相同。
2.“税前扣除”第46条规定,坏账准备金提取比例一律不得超过年末应收账款余额的5‰。显得十分严格。
(四)坏账损失确认处理标准上的差异
1.“会计制度”对坏账准备的确认并无明确规定,只是列举了诸如债务单位撤销、破产、资不抵债、现金流量不足等情形。
会计处理上要求企业对已不能收回的应收账款应当查明原因,追究责任,根据企业管理许可权,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或经理(厂长)办公会议或类似机构批准后作为坏账损失,冲销提取的坏账准备,在管理上只要由内部权力机构批准即可。
2.“税前扣除”第47条规定,对坏账损失的认定有明确标准,纳税人符合下列的条件之一的应收账款,应作为坏账处理:①债务人被依法宣告破产、撤销,其剩余财产确实不足清偿的应收账款;②债务人死亡或依法被宣告死亡、失踪,其财产或遗产确实不足清偿的应收账款;③债务人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损失巨大,以其财产(包括保险赔款等)确实无法清偿的应收账款;④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经法院裁定,确定无法清偿的应收账款;⑤逾期3年以上仍未收回的应收账款;⑥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核销的应收账款。
在税务管理上对坏账损失都要作为财产损失履行相应的报批手续,经主管税务机关稽核批准后方可在税前扣除。
三、股权投资收益处理的差异
(一)“投资”规定,长期股权投资持有期间取得收益和处置收益都确认为投资收益,而短期投资收益确认仅限于处置收益,持有期间取得收益冲减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会计核算方法,根据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是否拥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分为成本法和权益法。这两种不同会计核算方法对企业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收益确认标准分别是:①用成本法时,投资企业根据被投资企业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投资企业确认投资收益仅限于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在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计净利润的分配额。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超过该数额的部分,冲减投资成本。②用权益法时,投资企业应在取得股权投资后,按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当年实现的净利润或发生的净亏损额认定为当期投资损益,并调整长期投资账面价值。投资企业按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冲减投资账面价值。
(二)“通知”规定,企业持有股权投资期间取得收益放在股权投资所得中核算,将处置收益放在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或损失中处理。股权投资所得即股息性所得,它是指企业通过股权投资以被投资企业所得税后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金中分配取得股息性质的投资收益,包括现金股利和股票股利。股权转让所得即资本利得,它是指企业因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股权投资的收入减除股权投资成本后的余额。这两种所得由于所得税税率不同,因此,税法要求将它们分开核算。
“通知”还规定,被投资企业对投资方的分配支付额,如果超过被投资企业的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而低于投资方的投资成本的,视为投资回收,应冲减投资成本;超过投资成本部分,视为投资企业的股权转让所得。被投资企业的经营亏损,由被投资企业按规定结转弥补;投资方企业不得调整减低其投资成本,也不得确认投资损失。
四、固定资产折旧处理的差异
(一)“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可以用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年数总和法、双倍余额递减法。还规定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可计提折旧。
(二)“税前扣除”规定,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①房屋、建筑物为20年;②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装置为10年;③电子装置和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以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器具、工具、家俱等为5年。对促进科技进步、环境保护和国家鼓励投资的关键装置,以及长年处于震动、超强度使用或受酸、碱等强烈腐蚀状态的机器装置,确需缩短折旧年限或用加速折旧方法的,由纳税人提出申请,经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稽核后,逐级报国家税务总局批准。
“税前扣除”还规定,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不得计提折旧。
企业按会计制度计提的折旧额与按税法规定计提的折旧额的差额部分,应进行纳税调整。
五、业务招待费的处理差异
(一)“会计制度”规定,企业为组织和管理企业生产经营所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应当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二)“税前扣除”规定,纳税人发生的与其经营业务直接相关的业务招待费,在下列规定比例范围内,可据实扣除:全年销售(营业)收入净额在1500万元及以下的,不超过销售(营业)收入净额的5‰;全年销售(营业)收入净额超过1500万元的,不超过该部分的3‰。
六、广告费、业务宣传费的处理差异
(一)“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在销售商品过程中发生的广告费、业务宣传费应当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二)“税前扣除”规定,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广告费支出不超过销售(营业)收入2%的,可据实扣除;自2001年1月1日起,制药、食品(包括保健品、饮料)、日化、家电、通讯、软体开发、积体电路、房地产开发、体育文化和家俱建材商城等行业的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可在销售(营业)收入8%的比例内据实扣除。粮食白酒广告费不得在税前扣除。
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业务宣传费,在不超过销售营业收入5‰范围内可据实扣除。
七、工资薪金支出处理差异
(一)“会计制度”规定,企业为组织管理企业生产经营所发生的工资薪金支出应当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二)“税前扣除”规定,除另有规定外,工资薪金支出实行计税工资扣除办法,计税工资扣除标准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月人均800元执行。
八、其他支出的处理差异
(一)纳税人从关联方取得的借款金额超过其注册资本5%的,超过部分的利息支出;
(二)纳税人为其投资者或雇员向商业保险机构投保的人寿保险或财产保险,以及在基本保险以外为雇员投保的补充保险;
(三)纳税人支付给本企业雇员的,为没有合法真实凭证的、超过服务金额的5‰以上的销售佣金。
(四)已出售给职工个人的住房和出租给职工个人且租金收入未计入收入总额而纳入住房周转金的住房所计提的折旧;
(五)纳税人出售职工住房发生的财产损失;
(六)无形资产的折旧和摊销;
(七)自创或外购商誉的摊销;
(八)纳税人向关联企业支付的管理费;
(九)贿赂等非法支出;
(十)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而支付的罚款、罚金、滞纳金。
企业实际发生上述费用支出超过或高于税法规定范围和标准,应按税法进行纳税调整。
总之,会计制度与税法在收益、费用或损失的确认和计量原则方面的不同,而导致按照会计制度核算的税前会计利润与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差异,根据会计制度规定,在会计核算时按照会计制度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在纳税时按照有关税收规定计算纳税。这一原则也是与国际惯例相一致的。
同一家企业所得税报表月报为a类 年报为b类 我到底是查帐还是核定 一直按查帐走的 要是核定税务局税务局对各个企业的所得税征收型别每年都要进行一次鉴定,且在每年三月底之前就已定论。根据湖北省的纳税申报经验,所得税只分季报和年报,企业所得税是A类还是B类,上网申报便一目了然,A 类或B类,网上只给出相应的报表,就不会出现季报时是A类年报是B类的问题。你所说的问题很可能出在企业一直是按A类做的账但并没有申报,现在要做年报了才发现税务局给你定的是B类,出现这种情况并不奇怪,因为所得税是以年为单位计征,平时没缴所得税不算欠税,也就没人问你。
代扣个人所得没交税务局把钱都交给我吧?发财咯
缴纳的税金怎么记账?
事业单位年底结转分录有:1.将经营结余和事业结余转入结余分配,借:经营结余,事业结余;贷:结余分配;(2)计算应缴纳的所得税,借:结余分配—应交所得税,贷:应交税金;(3)计算应提取的专用基金:借:结余分配-提取专用基金,贷:专用基金。(4)将未分配结余转入"事业基金-一般基金":借:结余分配,贷:事业基金-一般基金。事业结余=(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交款+事业收入+其他收入)—(拨出经费+事业支出+上缴上级支出+非经营业务负担的销售税金+对附属单位补助)经营结余=经营收入-(经营支出+经营业务负担的销售税金)
(1)将经营结余和事业结余转入“结余分配”:借:事业结余经营结余贷:结余分配
(2)计算应交纳的所得税:借:结余分配—应交所得税贷:应交税金
(3)计算应提取的专用基金:借:结余分配—提取专用基金贷:专用基金
(4)将未分配结余转入“事业基金—一般基金”:借:结余分配贷:事业基金—一般基金
业结余=(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交款+事业收入+其他收入)—(拨出经费+事业支出+上缴上级支出+非经营业务负担的销售税金+对附属单位补助)
经营结余=经营收入-(经营支出+经营业务负担的销售税金)
(1)将经营结余和事业结余转入“结余分配”:
借:事业结余
经营结余
贷:结余分配
(2)计算应交纳的所得税:
借:结余分配—应交所得税
贷:应交税金
(3)计算应提取的专用基金:
借:结余分配—提取专用基金
贷:专用基金
(4)将未分配结余转入“事业基金—一般基金”:
借:结余分配
贷:事业基金—一般基金
为什么印花税不必通过“应交税金”科目核算
1、如果缴纳是当月的增值税那么直接做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
2、记账就是把一个企事业单位或者个人家庭发生的所有经济业务运用一定的记账方法在账簿上记录;是指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及记账凭证,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科目,运用复式记账法对经济业务序时地、分类地登记到账簿中去。登记账簿是会计核算工作的主要环节。
应交税费明细科目都有哪些
因为印花税不需要预计应交数所交纳的税金。印花税直接计算购买,无需计提,故直接入账管理费用,不需通过中间科目核算,购买印花税的时候直接计入管理费用--印花税?科目。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的通知附录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规定:应交税费科目核算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所得税、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教育费附加、矿产补偿费等。企业(保险)按规定应交纳的保险保障基金,也通过本科目核算。企业代扣代交的个人所得税等,也通过本科目核算。企业不需要预计应交数所交纳的税金,如印花税、耕地占用税等,不在本科目核算。
扩展资料:
印花税: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因用在应税凭证上粘贴印花税票作为完税的标志而得名。印花税的纳税人包括在中国境内设立、领受规定的经济凭证的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其他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参考资料里来源:百度百科:印花税
应交税费的明细科目,主要是以下:
1、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3、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税金)
4、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金)
5、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6、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7、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8、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9、应交税费—应交税
10、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11、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
12、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13、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
14、应交税费—应交土地使用税
15、应交税费—应交车船税
16、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
17、应交税费—应交地方教育附加
扩展资料:
一般纳税人应交税费主要明细科目: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当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预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待认证进项税额”、“待转销项税额”、“增值税留抵税额”、“简易计税”、“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代扣代交增值税”等明细科目。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在“应交增值税”明细账内设置“进项税额”、“销项税额抵减”、“已交税金”、“转出未交增值税”、“减免税款”、“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转出多交增值税”等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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