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业部:渔业油价补贴政策改革初显成效

2.请问国家下拨的城市公交每年度燃油补贴会算错吗?为什么地方和财政局说国家算错了,拨多了又收回去...

2021年油价补贴_油价补贴财政结论

财政收入事例

中石化集团很可能已获得了给予炼油板块财政补贴的批文,但是补贴多少尚未透露。此次中石化获得巨额补贴已成定局,2007年中石化炼油板块亏损比2006年更大,外界传闻补贴将在100亿元以上。据悉,2007年底,中石化和中石油双双向国家申请财政补贴,但中石油尚未传出拿到补贴批文。

中石化年盈利700亿获财政补贴遭非议

前两次已获补150亿元

2005年和2006年,中石化分别获得国家财政补贴100亿元和50亿元,如果此次补贴到位,这是中石化第三次获得国家财政补贴。“今年亏损比2006年更严重,国际原油价格一直疯长,第三季度炼一吨油就要亏损600~700元。”中石化广东一家公司的人士介绍,“亏损的关键是下半年,尤其是第四季度,一直都在90美元/桶,而11月成品油提价后,折算原油价格也仅仅是维持到65美元/桶的水平。可以这样说,中石化的整个炼油板块2007年是全面亏损,尽管年报上会有盈利,但那是靠中石化其他业务弥补亏损的。”2008年1月份,中石化炼油亏损更严重,因为雪灾期间要保证供应,高价购了很多石油,使得整个炼油板块的上下游全线亏损,这在中石化是比较少见的。

在三大石油巨头中,中石化国内油田较小,大部分原油依靠进口,而中石油国内油田多,进口就少很多,而中海油的主要业务在勘探和开。中国石化(10.82,0.43,4.14%,吧)进口原油占中国80%,加工量占中国70%,国际油价上涨造成的亏损大部分由中石化承担,国家对成品油价格调控的影响也主要反映在中国石化。

整体盈利或达700亿

中国成品油价格仅仅上调过一次,年底中石化和中石油双双向汇报政策性亏损,希望得到财政补贴。

广东省石油学会储运销委员会秘书长范小平认为:“这次补贴应该超过2006年,因为政策性亏损比2006年大,但实际能够补贴多少,尚很难定论。”而国家能够贴多少给中石化,外界传闻相差巨大,有传补贴150亿的,也有120亿、100亿的,还有50亿的。不过,中石化上市公司的业绩依然是有巨额利润,并且年年递增,2006年盈利506亿元,而2007年有传闻盈利700亿元。范小平认为,整体盈利与补贴炼油是两回事,盈利不应该影响补贴。

尴尬应对外界非议

前两次补贴消息一出,中石化无一例外的遭遇外界的“非议”。不过,一位中石化的人士称,中石化是国有企业,即使是炼油亏损,也要开足马力生产,国际成品油价格与国内成品油价格每吨高1000元,也要进口成品油保国内供应。但中石化同时也是上市公司,投资主体已经多元化,要对股东负责,如果炼油明明没有钱赚,还高价进口原油开足马力加工,这不符合股东利益,需要国家补贴。广东省石油学会储运销委员会秘书长范小平认为,国家的成品油定价机制没有执行,如果出台一套透明的能够兼顾国家、企业和消费者三者利益的动态机制,将有助于解决这种“既要对国家负责,又要对股东负责”的尴尬局面。

农业部:渔业油价补贴政策改革初显成效

中国国情不同.石油价格在国内部分没有开放政策,由国家发改卫统一定价.防止其他行业成本失控,中石油.中石化等石油公司在国内的亏损部分有财政适当补贴.石油价格的均衡会保证国内其他行业的平稳发展是国家控制石油价格的目的.

请问国家下拨的城市公交每年度燃油补贴会算错吗?为什么地方和财政局说国家算错了,拨多了又收回去...

农业部:渔业油价补贴政策改革初显成效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10月18日讯 据农业部消息,渔业油价补贴政策是国家重要的支渔惠渔政策之一,2015年,国家根据形势发展的新变化和新要求,对该政策进行了重大调整,以2014年国内渔船油价补贴200亿元,远洋渔船油价补贴41.8亿元为基数,在充分考虑了渔民、企业的成本压力和油价走势的情况下,“退坡”式逐年减少渔业直接生产成本补贴,将调剂出的资金用于渔业养护和渔业基础装备设施建设等重点工作。经过两年多的工作推动,渔业油价补贴政策改革实施工作初显成效。

油补“退坡”资金逐年增加,补足了渔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资金短板。各地将资金用于支持渔业环境保护和修复、水产健康养殖、渔业安全和综合保障以及渔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等与渔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相关的方向。据初步测算,2015-2016年油补“退坡”资金累计达到90亿元以上,随着渔业油补政策改革的逐步深入,“退坡”资金还会逐年增加。

减船转产力度不断加大,有效压减了捕捞产能,养护了水生生物。政策调整后,国家将海洋捕捞渔民减船转产中央财政补助标准提高了1倍,达到5000元/千瓦,各地从油补“退坡”资金中又给予了500-3000元/千瓦不等的配套补助,同时规定年度递减,早减多补,晚减少补,甚至不补。这一双补贴政策,极大地调动了各地渔民减船的积极性,减船需求超过预期,“十三五”减船2万艘的目标有望提前实现。截至目前,沿海各省已减船4148艘、压减功率34万千瓦。部分内陆省份利用油补“退坡”资金支持内陆捕捞渔民减船转产,也取得了较好效果。减船转产作为降低捕捞强度的有效措施,将对养护水生生物起到积极的作用。

渔业设施装备建设得到加强,为打好渔业物质技术装备条件升级硬仗提供了保障。政策调整后的中央财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有一半以上用于渔业基础设施装备建设,2016-2017年,共支持3369艘国内渔船和113艘远洋渔船更新改造、105座沿海和内陆渔港建设、48个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建设与创建、17个渔港动态管理系统、15个海洋渔船动态管理系统、179个渔业岸台基站、2个远洋渔业基地建设和4.6万台(套)海洋渔船通导与安全装备配备,以及3050只深水抗风浪养殖网箱推广。这些支持方向,有的有效填补了中央财政在一些领域支持的空白,实现了零的突破,有的在原有基础上有较大幅度的增加。各地利用油补“退坡”资金,积极支持水产种业、水产养殖基地和基础设施建设、渔政执法装备建设等等。这些项目建成后,将大大提升我国渔业设施装备水平和渔业安全生产保障水平,在修复渔业水域生态环境方面也将发挥积极的作用。

根据国家对城市公交因石油价格上涨给予财政补贴的精神,为保证城市公交的正常运营,保障城市居民出行的需要,维护社会稳定,规范燃油补贴资金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补贴原则

(一)统筹安排,区别对待。根据各市城市公交企业实际用油数量分配资金。

(二)专款专用,及时到位。补贴资金实行专款专用,通过直补的方式,及时、足额拨付到城市公交企业,确保城市公共交通的正常运营。

二、补贴对象

各市(含部分县级市)城市公交企业。

三、补贴标准

以各市(含部分县级市)2005年城市公交车辆的车辆数和运营里程计算的耗油数为基数,结合实际用油情况及实际提价标准进行补贴,2006年按9.5个月计算。

四、补贴资金的拨付渠道

补贴资金由省财政厅会同省建设厅确定后,通过各级财政部门逐级下拨。市(含部分县级市)建设(市政公用)主管部门负责审核,市(含部分县级市)财政部门负责发放。

五、补贴资金的监督和检查

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对补贴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与检查,保证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截留、挪用。

省财政厅省建设厅

附件:山西省城市公交燃油补贴分配表附件(略)

附件:山西省城市出租汽车燃油财政补贴办法

(省财政厅省建设厅)

根据国家对城市出租汽车行业因油价上涨产生的增支,主要通过调整运价、征收燃油附加费、减少收费等措施消化,改革初期上述措施难以到位的,由财政给予临时性补助的有关精神,为规范补贴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制定如下补贴办法:

一、补贴目的

出租汽车燃油补贴是国家为减少因燃油价格上涨对出租车驾驶员的影响,而给予的临时性补贴。通过该项补贴,确保城市出租汽车行业保持稳定。

二、补贴的基本原则

(一)统筹考虑,突出重点。对燃油价格上涨产生的增支,主要通过调整运价、征收燃油附加费、减少收费等措施消化,改革初期由财政给予临时性补助。

(二)专款专用,及时到位。补贴资金实行专款专用,通过直补的方式,保证及时、足额拨付给城市出租车经营者,确保驾驶员受益,以充分调动其积极性。

(三)公开透明,阳光操作。通过公示、公布等多种形式,公开补贴政策信息,合理、公正地确定补贴对象和补贴标准,确保补贴资金操作过程公开透明,同时,要减少中间环节,简化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降低补贴成本。

三、补贴对象

2005年底领取全国统一的出租汽车车辆运营证的经营者(车主)。补贴以出租车为单位,由经营者代领代发,及时、足额发放到出租汽车驾驶员手中。

四、补贴标准

经调查了解,我省出租车日均行程为201—262公里,平均日耗油17.88—23.31升,2006年按城市出租汽车运价调整之前的实际运行天数进行一次性补贴。具体补贴标准由市级人民自定。

五、补贴资金的拨付方式

补贴资金由省财政厅会同省建设厅确定后,通过各级财政部门逐级下发。市、县两级出租车管理部门负责审核,市、县两级财政部门负责发放。

六、补贴资金的监督和检查

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对补贴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与检查,保证专款专用。各级财政、出租汽车管理部门和出租车经营者不得挤占、截留、挪用。要加大宣传力度,使出租车经营者和驾驶员充分了解补贴政策。要建立投诉举报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山西省城市出租汽车燃油调价补贴资金分配表附件(略)

山西省农村道路客运燃油财政补贴办法

(省财政厅  省交通厅)

农村道路客运是为农民群众提供的一项公共服务,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础工程。根据国家对农村道路客运燃油价格补贴的精神,为规范燃油补贴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制定本办法。

一、补贴的目的

农村道路客运燃油补贴资金是国家为减少燃油价格上涨对农村道路客运的影响,鼓励和支持农村道路客运发展,保障广大农民群众出行而设立的专项资金。通过对农村道路客运实行燃油补贴,确保农村道路客运行业保持稳定,做到线路不断,车辆不停,安全水平和服务质量不降低,农民群众的出行基本不受影响。

二、补贴的基本原则

(一)统筹考虑,突出重点。对燃油价格上涨产生的增支,主要通过调整运价等措施消化,对确有困难的农村道路客运经营者由财政给予适当补助,其中:对贫困县补助100%,其他县补助50%。具体补贴办法由各市确定。

(二)专款专用,及时到位。补贴资金实行专款专用,通过直补的方式,保证及时、足额拨付到农村道路客运经营者,确保经营者受益,以充分调动积极性,促进农村道路客运的发展。

(三)公开透明,阳光操作。通过公示、公布等多种形式,公开补贴政策信息,合理、公正地确定补贴对象和补贴标准,确保补贴资金操作过程公开透明,同时,要减少中间环节,简化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降低补贴成本。

三、补贴的对象

(一)燃油补贴的对象是符合条件的农村道路客运经营者。本办法所称农村道路客运,是指县内或者毗邻县间至少有一端在乡村的客运班线。

(二)享受燃油补贴的农村道路客运经营者,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取得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

2.无正当理由年停运时间累计不超过30天。

四、补贴的标准

按车辆实有数进行补贴,由于我省客运点多、线长、面广,较为分散。经调查了解,我省农村客车日均行程为250—300公里,平均耗油为18—20升/百公里,2006年按9.5个月计算。

五、补贴资金的拨付形式

补贴资金由省财政厅会同省交通厅确定后,通过各级财政部门逐级下拨。车籍地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审核,县级财政部门负责发放。

六、补贴资金的监督和检查

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对补贴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与检查,保证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截留、挪用。

附件:2006年农村道路客运燃油补贴分配表附件(略)

山西省机动渔船燃油财政补贴办法

(省财政厅省水利厅)

为了用好国家对机动渔船的燃油补贴资金,达到保障渔农和渔业企业经济利益的目的,根据财政部对机动渔船燃油补贴的资金额度和补贴办法,制定我省补贴办法如下:

一、补贴原则

全省用于渔业捕捞、养殖等生产的机动渔船,其在从事生产活动时的燃油消耗。

二、补贴内容

全省渔业捕捞、养殖机动渔船按每千瓦所消耗燃油进行补贴。

三、补贴依据

根据机动渔船的功率,结合作业方式、作业时间计算出一年的耗油量,以此作为补贴资金额度依据。同时须提供山西省渔船登记检验证明。

四、补贴标准

根据机动渔船燃油量核算,补贴时间为9.5个月。

五、补贴渠道

(一)各市属渔船

省财政厅会同省水利厅确定后,通过各级财政部门逐级下达补贴,县级渔船管理部门负责审核,县级财政部门负责发放至使用机动渔船的渔农和企业。

(二)省属渔业企事业单位机动渔船

省属渔业企事业单位向省水利厅申请,经省水利厅审核后由省财政厅直接向省属渔业企事业单位拨款。

六、补贴资金的监督和检查

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对补贴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与检查,保证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截留、挪用。

附件:2006年全省机动渔船及燃油补贴分配表附件(略)

山西省国有林场、苗圃燃油财政补贴办法

(省财政厅省林业厅)

为了用好国家对国有林场、苗圃的燃油补贴资金,确保全省国有林场、苗圃的正常生产。根据财政部对我省国有林场、苗圃的补贴政策,特制定以下财政补贴办法。

一、补贴范围

全省国有林场、苗圃(含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良种繁育基地、园、良种基地、地基地、生态基地和育苗中心)的生产性车辆(指运输车、客货车、铲车、拉水车、拉粪车等)、拖拉机、摩托车(指专门用于护林的摩托车)和发电机。

二、补贴依据

各市、省直林局和省直有关单位上报经核实后的用油设备数。

三、补贴标准

(一)汽车:百公里平均耗油18公升,年均行驶里程4.2万公里,按照9.5月计算,每车耗油5985公升。

(二)拖拉机

1.运输:百公里平均耗油40公升,年均行驶里程1.5万公里,年耗油6000公升,按照9.5月计算,每车耗油4750公升。

2.耕地和中耕作业,一年耕地二次、中耕一次共三次,每亩耗油4公升,平均面积400亩,年耗油4750公升。两项合计每车耗油9500公升,折合7.0吨。

(三)发电机:每小时耗油5公升,1天以8小时计,一年按180天计算,每台年耗油7200公升,折合约5.33吨。

(四)摩托车:百公里耗油5公升,每天行驶38公里,360天行驶1.36万公里,每车年耗油约680公升,折合约0.50吨。

四、补贴金额计算方法

根据上述补贴标准、补贴时间、补贴幅度、各市和省直林局及省直有关单位的用油设备数及成品油提价幅度计算,对省直林局、市林业局和省直有关单位进行补贴。

五、补贴渠道

补贴资金由省财政厅会同省林业厅确定后,通过各级财政部门逐级下达资金,省直属林局及省直有关单位向省林业厅提出申请,经省林业厅审核后,由省财政厅直接向省直属林局及省直单位拨付;市、县级由市、县林业部门负责审核,市、县财政部门负责拨付资金。

六、补贴资金的监督和检查

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对补贴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与检查,保证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截留、挪用。